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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氏传世家训

2012-05-07 19:33:04 来源:浙江省林氏研究会 浏览:611
林氏传世家训
一、崇孝道
  孝始于事亲,终于报国,移考以作忠,即显亲以全孝,此之谓大孝。
  孝为立身之本。若不孝于亲,必不能忠于国,友于兄弟,睦于宗亲、乡党,合群于社会,必反为社会之蠹虫。
  如何能使人之行为皆善?请必自孝父母始。人能以父母待子女之心行事,则万善之本己立,由是而友兄弟,而睦宗族,而笃乡里,由是而居乡则为善,入仕则不为贪吏。
  人子事亲,无论穷富,当以奉养为先。富者能够供甘旨,贫者能菽水承欢,各凭其力。务能承亲志,和颜婉语,不可貌奉心违,以贻父母忧。
  子之孝,不如率媳妇以孝。媳妇居家之时多,洁奉饭食起居,自较周到,故俗谓孝妇胜一孝子。
  人子事亲,有一分力,即应尽一分力,不能稍有吝惜。有兄弟分家。各丰衣足食,而于父母身上应尽之责,竟彼比推诿。计较分毫,此之谓大不孝。
  人子事亲,晨昏定省,久出必告,返必面。古人父母谢世,若有远行,亦必拜墓而去。
  父母教育子女,未有先存子女报答之念者。子女幼而能志于学,长而能忠于事,进而能立德,立功,立言,为国家社会有用人才,皆所以报答父母教养之心,皆孝之大者。
  亲有过失,子女当轻言柔声委婉进谏,若亲志不从,则俟亲心愉悦时再说,不陷父母于不义,亦为孝之一端。
  坟墓乃先人藏骸之所,年时务须拜扫;家庙乃先祖神灵栖托之处,年节必修祭祀,力之所及,勿以代远而不顾,勿以路遥而不往,届时族人相处,正可以联族谊而敦一本之亲。
  孔子日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至也。”后世陋俗,有割股断指以疗亲病者,此迷信之谈,背人伦之旨,非子女行孝所当为。
  葬亲陋俗,风水之说,谓先人葬佳地,后人可致富贵。从无此理,亦无此事。所以历代家训,皆以此为诫。安先人体魄之地,惟择高阜,士质干燥,僻静不易受人畜破坏之处为佳,从来贫富贵贱无常,与风水何干?古代帝王之家,亦同此理,今则举行火葬,事简而费省。当视亲之生前意愿而行,不违亲意,即是尽孝。
  旧俗丧亲,必请僧念经超度,声乐鼓吹,奢侈浪费,于死者何益?历代家训,谆谆示诫,应知警惕。
二、睦宗族
  族人虽有远近亲疏,要其本源则一,族中人有喜事或凶事,必先行庆吊之礼。遇有合族之事,必同心商榷。平时聚会,亦以联族谊为重。人情不见则疏,日疏日远,大非睦族之道。
  宗族于我,固有亲疏。自祖宗视之,则均一人之子孙,能以祖宗之心为心,自知族人之当睦。睦族之要有五:一日敬老,二日亲贤,三日矜恤孤寡,四日周济急难,五日解纷。此前人古训,实有深意。
  睦族有四务:一日矜幼弱:幼时失去亲人,难以自立成才,则须有矜悯之心,随时给以助力;一日恤鳏寡:贫者则恤以善言,富者则恤以财力,资其生活;一曰周窘急:族人有衣食无着者,则谋给以生路,量己之力,为之接济,亦尽己之心;一日解纷争:族人有纷争者,得多人劝解,往往得心平气和,重归于好,此亲族之所贵也。于此之外,若有力量,捐义田,设义仓,立义学,置义冢,使合族之生死均无所恨,实为睦族之大者。
  睦族之要有三:一日尊尊:对尊辈则恭顺有礼;二日老老:虽属平凡,而年纪己高,亦须尽扶保护之礼;三日贤贤:凡德行学识可为族人模范者,虽年辈较低,亦须待以敬贤之礼。
  家庭亲戚,不外有三党。待父党宜念木本水源;待母党宜念生身恩谊;待妻党宜推爱及人。待人忠厚,常存敦睦联谊之心。
  凡族中鳏寡孤独无依者,果能安分守己,当念同族一本之义,联通族合力量情以周济之,不可漠然视如路人。有婚嫁丧葬不能举者,或品学兼优而无力上进者,联族人量力而助,义不容辞。
  睦族必以叙伦为先,叙伦必以正言为先。一族之中,祖孙、叔侄、兄弟之间,各有定名,不可紊乱,尤不可因尊长寒微,遂致径呼尔我,避加尊称,以失人伦之序。须知敦本睦族,切不可重富轻贫,少存异视之心。
  族之兴盛,在乎族人之贤否。子孙贤,族自兴,乃不易之理。族中男女儿童,不论天资锐钝,皆应善为教养。虽钝拙者,亦必使.其有一技之长以谋生;有可造之才,以家贫而难于就学者,应量力协助,使其有成。
  族谱所以明水木之本源,辩支派,维族系,敦人伦。睦族之道,莫大于此。古人谓寥谱三十年一修,今交通发达,印刷便利,或二十年,或十年一修,新增出生子女皆无不可。务宜勤修,以免遗漏。子女凡十岁以上,皆宜指导其读谱,以奠其敬宗睦族之根基。保藏族谱,宜于干燥通风之处,以免屋漏、虫鼠之害。遇有大故迁徙,则奉谱而行,庶无亡谱失系之虞。
三、重教养
  天下无不慈之父母,但庭训不立,则溺爱不明者有之。故父母之于子女,必幼而教以孝悌,稍长而授以学业,其顽劣者,亦必严为教训,勿姑息以养是非。为父母者尤须以身作则,务使其子女自幼即有行为矩范。
  人家子女,多于儿童时任其所为,日渐月溃,乃逾规矩,此养而不教之过;及其长大,爱心渐疏,见其小过,又以为大恶,怒责拳打,此柱憎之过,二者皆非父母教养子女之道。教育必自孩童时始,若幼即骄惯、语言不逊、举动不端,而以其幼小无知不加纠正,习久成自然,日后虽欲变其气习不可得矣。为人父母者,当深体此意。
  子女姿质敏俊,固然可喜,然应防其天才外溢,流于非途。宜早加训诲,以学礼范其行,以读书励其志,长大之后,习与性成,行为自不逾矩。
  子女童稚之年,父母、师长之训教,宁严勿宽,然严勿失于厉,宽勿失于纵,方为恰当。稍严以收其身心,俾其举动知所顾忌而不敢肆为非礼。
  子女敬长之道,古有明训。凡年长二十者,以待父辈之礼事之;年长十岁者,以待兄辈之礼事之。凡遇尊长,坐必起,言必逊,貌必恭,行必让,侍坐必居偏,应对必用称呼,方得后辈体统。凡为尊长者亦不得以辈尊而轻视卑幼,遇后辈有德才出众者,亦当以贤者之礼相待。
  士农工商,皆为正业。随子性质所能。兴趣所近,各事一业。宜专宜勤,毕生以之。成事兴家,皆由于此。
  子女幼小学语时,父母即教以对人称呼之礼;能学时,则教以起居之礼。幼而习之,既长则规矩自谙。
  子女幼年可不避宾客,年少见识未广,正当于周旋晋接间学习。
  训蒙之要,重在语言举止。自幼不逾规矩,则长大自合于礼法。
  子女事父母尊长,则其言必即应,所教之事必速行,不得怠慢自任己意。
  坐势要正,上身要直,齐足敛手,勿倾倚侧偃,勿交胫摇足,勿踞坐斜靠桌椅。与人同坐位,尤不能摇摆手足,妨碍同坐之人。
  站立要垂手正身,不可背向而立。若立近墙壁,不得倚靠。
  行走姿势要正常,若非急要事,应步伐整齐前进,上身勿摇摆,举步宜常视足下,过门不得踏门槛,以防跌倒;勿跳跃而行。路遇尊长或熟人必致敬意。
  子女童年处尊长或宾客前,如遏尊长呼唤,当即起应,有问随事对答,发音清朗,语勿太高。长者有问,词毕而答,勿从中插话,喧笑戏谑。
  凡饭食须从容举箸,勿乱扒乱拨,咀嚼勿_有声;适腹而止,勿贪多过饱。碗箸安放,要整齐安稳。
  凡视听务要耳目专一,如看书则一意在书,勿旁视或旁听他事;听父母、师长训诫,亦须一意领受勿杂听他言注意他事。
  按时寝息,宜平心静气,勿言语,勿乱想;心安神定,自易入眠。旱睡早起,可使精神焕发,获次日工作良好效果。
  同学之间,当互相亲爱如兄弟手足,学胜于己者,品行端方者,要虚心向其学习;勿结伙嬉游争闹,荒废学业而沾染恶习。
  教子女习礼,以明大义为要。临凶礼,不可有嬉笑之容;临吉礼,不可有惨戚之色。衣服不求新而求整洁,仪容要端庄而戒轻浮,举动要从容而勿失态。
  人生在世,非教育不能成器,非读书明理不能成就大业。教育以培养其立身致用之本;读书以达其为人处世之用。二者缺一不可。
  古人惜寸阴、分阴。时不可失,少年立志学习,当惜阴趋时,为一生事业成功之基础。熟记此语,终生受用。
 
四、齐家政
  治化之道。必先齐家。然政行于天下易,而教施于一家难。盖骨肉之间,恩胜情深,则家法难申,自非身先德化不为功。治家之难,难于治民,良非虚语。故善治家者,以正己为则。己正,则子女相率以从;己不正,虽有治家严法,亦无以为功。
  治家以正人伦为本。正人伦以尊祖睦族、孝父母、友兄弟为先,以敦亲党,和乡里为要;近正人如近父兄,远恶人如远虎狼。以勤俭立业,慈让为怀,约己而济有礼而好德。如此者可以兴家,可以安身而立命。
  治家内助最要。男人性每多刚,或临事愤怒,得解劝一声,可省却不少意外事。或激怒一语,每种下无限祸根。每日开门七件事,莫不操之于内,俭约节用,亦理家要政。
  后妻对于前妻子女,世间颇多难处。非妻之不贤,或子女不孝也,缘自私之心而然。有自私心则猜疑,则妒忌,因而渐至失欢,终成大恨。持家者应观微知变,预为之防则善矣。
  天下之人皆同胞,而同出于父母者有几?兄弟姊妹之间,若有贫困急难,俱当尽力救助,不应漠如路人而伤手足之情。世谓处兄弟姐妹间者,勿妄怒妄怨,真处家良言。
  子弟纷争于外,虽以曲直为礼,仍须自家约束,有理亦宜容忍一些。理屈者必严自教戒。若为亲情、为体面回护其短而纷争,乃自伤体面,自毁子弟前途,每肇不测之祸。
  父母不幸中年亡故,所遗幼年弟妹,长为兄姊者,当抚之如子女。尽衣食教诲之事;弟妹之待兄嫂,亦应事之如父母之礼。
  家庭中兄友弟恭,妯娌随子,全家和气,父母愉快,亦孝之大者。或家庭有异母,如兄弟和睦,亦可消除偏爱之私。
  婚嫁为人道之始,立家之基,尤宜审慎。对方应求品德才识为本,勿贪图聘金,勿看重妆奁,勿攀高门,勿慕贵势。
  家庭中贤否难尽齐一,如父子不能皆贤,或兄弟不能俱佳,或丈夫放荡,妻子悍暴,譬如附身赘疣,不能割弃,唯有自身善以处之。庶收潜移默化之功。
  家庭日用所需,不可奢靡,不可吝啬,一日不再食则饥,终岁不制衣则寒,衣食既足,生理自旺,礼教德行由是而生。凡安乐之境,莫不由勤俭而来。
  勤俭为立身立家之本。人不但贵乎有一长,有一业,且贵乎能勤其业,发挥其专长。不论士农工商,凡勤且俭者,家必日进,否则莫不致败。
  世间惟财与色,最能败坏人心。赌钱淫色,近毁己身,祸贻子孙,败家伤生,实由自致。持家者必以之自律其身,必以之教诫之弟,若涉足其中,将不能自拔,一失足成千古恨,悔之晚矣。
  创业之难,每难于登天;毁业之易,则往往由于不知不觉之中。谚日: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”大抵事业有成,总由勤俭,而其覆败,每恩怠奢。故谨身节用,量入为出,勿失其度,则竿有倾败之忧。
  一家之中,男女皆不坐食,虽操作辛苦,然而知物力雏艰,由是养成节俭朴实美德,小则可以一家自足,大则可以利物济世,矫俗成风。
  “体面”二字,误尽古今天下人。若丧葬婚嫁,交际之类,不自量力而行,只贪图体面,至负债积穷,后悔莫及。一家之中生财有数,苟取之尽锱铢而用之如泥沙,所入不足供其所出,则将何以为继?多见富贵子弟,先人所遗产业至厚,不及数年而家产荡然无存。盖败家之由,不知节用为其一端。俗语日:“常当有日思无日,莫待无时想有时。”
  父祖之贻子孙者惟义为善,否则,如违背天理而取不义之财,跋扈乡里,强取豪夺,徒贻子孙以祸根,非爱家之道。
五、正礼节
  国家治乱,系于人心之邪正。守礼法,合人群,世风必正,国家必治;人心邪则悖礼犯法,贻害人群,故验国家治乱必先观礼法盛衰。
  人之立身于世,重在争人格,讲礼节,重名教。卑污之行,有如白圭之玷,终身不能磨灭。可不慎哉!可不戒哉!
  尊长生辰称庆,世有此俗,遵礼致庆承欢,铺张宴会,非显亲之道。宁俭勿奢,谁云非孝?待小人物不可有轻视之态,犹不可妄自踞傲,亦不可近于狎昵,为人所轻,自失仪容。
  苍蝇附骥尾,驰虽千里难免附着之羞;茑萝附松柏,虽上接云霄,难免攀援之耻。故有志者重立身,宁风霜自持,严于操守,不为狗马亲人。
  饮酒适量而饭,不可过度,尤不可沉醉喧嚣致乖礼节。奉延宾客,惟诚恳致意,不可强人饮酒,致人所难。
  人不能无过,有过自觉则改,方可立身成人;饰非文过,便一生无长进处。人惟能改过为第一美事。
  古人敦厚,虽婚庆大典,尽礼而己,不事铺张。所见历代族谱,对此多有训诫。处今之世,风气所趋,虽不能尽法往古,然节约从事,利己利人何乐而不为?
六、务读书
  家不论贫富,子女不论智愚,第一要读书。读书则能知事理,古人所谓致和、格物、正心、诚意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者。使人知为人之理,立业之方,有益于民,有功于国,而不至为非作歹,为世人所不容。
  幼年读书,尤须专心一意。务要读得字字分晓,须背诵者,尤要背诵,幼年所读书,可终生不忘。谚云:“读书千遍,其义自见。”故读书要熟,明其义理,则为有成。
  读书“十则”:静坐则神清;澄思则理透;好问则识广;多读则识博;笔勤则文兴;功纯则德进;好冷僻则有炫奇之戒;务细碎则有穿凿之嫌;无卧薪尝胆之志,则心思不至;无破釜沉舟之勇,则功夫不深。
  人生有限,时光如奔电逝波,一去不返;学问如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。且不可因循姑待,白首徒悲。贪恋无益之为,虚掷韶华,误有为之学问。古人爱惜分阴,真为金玉良言。
  善读书者,于人不置疑处,须教有疑问;人已有疑者,却要会其理出而无疑,读书能致如此地步,才算是有悟。
  少年读书,能记忆而不知其用处;中年读书,知有用而常苦善忘。其上焉者,著书立说;下焉者,摘要笔记。书中精义,经手自写,则记忆自深,且可留为他人读书之参考。
  读书在勤勉,在能刻苦。古人如囊萤,如映雪,如悬梁,如刺股,莫不从刻苦而致有成。须记勿怠勿骄,勿自恃聪明,勿半途而废,勿安于小成,如此必可致大成,成大器。
七、明德性
  大丈夫须有顶天立地之志,处世存心,要有容人度量,而勿求容于人。
  人必善忍,其业乃有成;必有容,其德乃得大。君子立身,未有不成于忍而败于忍,惟能忍,方能恕于合众志以成大事业;不忽视小事物,方能谨慎处世而致成功。
  忍辱一事,自古为难,虽豪杰之士,多由此败。处之之道,当察辱自何来,若其来自小人则理直在我,何怒之有?若来自君子,须知吾过当改,亦何怒之有?不辩其由,而以一怒应之,或致相仇而不能己,何异乎树敌以困我,孤我,自取失败之道。故日忍辱是人世交际第一关头,为立身立业,成功失败之第一关键。
  人不可炫己之长,揭人之短。须知人各有所长短,故云:“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。”如只见己之长,不知己之短;对人则专视其短而蔑视其长,入世处事,必感世路多阻而寸步难行。
  人之通病在好炫自己。或自夸其功名;或自夸所业,以致遭人之忌,吃亏在不自觉之中。故智者不言所长,始能保其长而其长自大。
  有一分自满之心,面上便带有自满之色,口中便有些自满之言,殊不知间再无可自满之事。若自谓己满不可复加,便己是走入究途末路。轻躁浅露,骄以自败,有识者耻之。
  路狭处,留一步让别人走;味甘处,留三分与别人吃。胸中不立城府,对人无成见,平易近人胸怀坦白,自无树敌之人。
  若事出不己,与人争论,只可据事言理,不可脱离本题,涉及其他,尤不可涉及他人私事。人以曲事加我,我从容解释,毋须与之忿争,旁观者自明曲不在我,而我益为人所重。
  有誉我者,当察言者之意,省自我之实。誉过其实,当加警惕,切不可以此沾沾自喜。
  行一善而欲人之颂扬,施小惠而欲人之感激,此皆由于满腔自私之故。名誉诚为人之第二生命,欲维持名誉,则必须重道德,守信义。如我有求于人人竟欺我,我必轻其为人,后遇此人虽共言之成理。则亦不之信矣。以此类推,我之对又将如何?我不负人人亦不致负我。即或不然,古人云:“宁使人负我,勿使我负人。”又日:“人无信不立,无义则乱。”凡存心处世,立言制行,要名实相副,始终如一,勿损人而利已,勿徇私以害公。如此则名誉自立。
  做人作事要堂堂正正,切戒言行不一。须知惟有人间耳目最难掩盖,切勿以为世间只有我最聪明,一旦阴事揭开,将何以立足于人前?则后悔己晚!
八、谨言语
  言不由衷,人之所恶。待人持物,务要诚实。虚伪之言,经久必露出破绽。故出言先自思量,是合理的便说,不合理的便不可说;事有益于人的便说,有损于人的便不可说。勿说大话,勿说空话。古人云“言寡尤,行寡悔。”
  闻人过失,须加警惕,耳可闻,口不宜说。语云:“经目之事,犹有未真。十口相传,岂可尽信。”至于闺房之事,尤不宜道听途说。喜谈乐道,儇薄之行,君子所不齿。
  言语快意时,截然能忍默得住;意气到发扬时,截然能收敛得住:忿怒嗜欲到沸腾时,截然能抑勒得住。能做到此三者,方能做得来大事业。
  言语切戒轻薄,如好谈人短,揭人隐私,一时信口恣意而谈,遂贻其人不解之恨。大抵人而好以言语讥人者,必因其私心太重之故,所以见人家富贵则妒之,见人家声名则嫉之,嫉妒之心蕴于平日,不自觉而发之于口。殊不知闻之者怀恨在心,已肇构祸之阶。
  人前不可谈人隐私。无意言之,而辗转相传,喧腾众口,言者无意,听者有心,损人招怨于此肇端。言谈不可不慎。
  交接宴会之际,流品不齐,贫富不同,或体貌不一,或学识不等,语言之间,倍须留意检点,勿犯人忌,勿犯人短,勿以所学,自行畅言于浅学之前,庶免听者愧疚而转为嫉恨。
  说闲话于有事之家,诉苦情于无用之地,最惹人厌而于事无补,尤宜切戒。
九、慎交游
  处世贵在知人。于朋友间,知其友其德,藉以辅吾仁,矫吾失。故交友得其人则可自薰其德,此所谓益友也;苟不择其人则惟导恶习,趋下流,此所谓损友也。故择交不可不慎。
  交富贵之友,戒之在骄在奢;交雄杰之友,戒之在争在斗;交商贾之友,戒之在吝在啬;他如不肖荡子,则万不可近。交友不善,足以危身破家,可不慎欤!
  益友在坐,如他山之石,互相切磋,励我以道义,博我以学问,一夕之话,胜读十年之书;片语之投,逾于百朋之锡。故人贵有艮益友也。
  朋友之交,以相下为宜。相尚以道义,相濡以学问,同心相应,同德相成。若徒矜己之长,攻人之短,此非交友之道。切戒!
  朋友有通财之义,急难中扶持周济,恩同骨肉,但受之者不可 无铭感之心,而与之者则不可存望报之念。
  人有平日不相知,而忽加我以礼,此必当审度,不可轻易接受。恐异日有难于回答之处。诚不可不慎。
  旅途朋友,尽属新交,审其言谈,察其举动,窥其好恶,方可交接,而于取予授受之际,仍须非常谨慎。
  凡强来亲近者,必非寻常,宜稍持距离以观其趋向,然不可露故避之迹。
  人于交往时,不可尽倾私秘于闲谈中,若有变化,将被执为口实。朋友失好,不可有过分语言相加,古人谓:“君子交绝,不出恶声。”
  心口皆善,吉人也;心口皆非,人得而防之,尚不致为我害;惟言貌称圣贤而心肠似蛇蝎者,不可不防,当慎之远之。
  人世间交际之诀,律已以谦,待人以恕,接物以信,临事以义。可以受用终身。
十、处世事
  明是非,辩忠奸,守节义,权生死,才算得大勇。不自用,能用才算得大智。
  以爱子女之心事亲之则无不孝;以责人之心责己则无大过;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可全交谊,和人群。
  立身处世之道,见识要远,操守要严,器量要大,谋虑要长。行事审其当否,行之在我,不怨天,不尤人。处众以谦退礼让为先。言欲逊,逊则人和;行欲严,严则远侮。
  端重勤俭是.居身良法,仁恕正直是居家良法,恭宽容忍是居乡良法,洁法奉公是居官良法。
  人之处世,不可有轻人之心,怀此心者类乎薄,挟上人之必者类乎狂。虚心以接物,乃为进德修业之本。
  济人为美德,固无贫富之分。富人济人以金钱,自是富厚长者情怀,然贫者力不能及此,只须存一片方便心,具三寸善言舌,为人解忿息事,虽不是金钱施予,却有金钱办不到之效果。
  凡遇事先想道德如何,有了主意,再参详众议,即决断而行,切忌依违因循,随人指挥而致败事。
  我以厚待而人竟以薄待我,应思我之厚或有未至;我以礼接而彼仍薄我、虐我,则思我之礼或有未洽。然既厚以心,洽以礼,而彼仍薄我、虐我,则当如敬鬼神而远之矣!何处无小人当思处之之道。
  勿以吝为俭,以刻为严,以诌为礼,以傲惰为厚道,以狡黠为聪明,以愚钝为宽大,苟如是,则何啻毫厘千里矣!宜有临事分别。
  群处之间,即到和易极处,亦只是情款浃洽,而胸中泾渭,自当分晓,不可随波逐流,漫无主宰。
  听人说人是非,莫轻信,亦莫轻答。须知凡爱说闲说,爱管闲事,爱图闲钱之人之言,皆不可轻信,其人尤不可轻交。
  虽至亲兄弟姐妹之间,如有缓急,可自我量力助之,万不可存求报之心。
  虽为姻亲,家富而心不正,行为不端者,敬而远之。
  客筵赏赍,寺观施舍,不如移之以助孤独无依,残疾无告者。
  人每因一些小便宜,随事便起忿争,既伤和气,又损心神,实是因小失大。
  众人事须凭公议,如公议不可者即止。犯于公议,虽为善事,亦难使众人心服。
  处乡里当以敦厚谦和为心。若有横逆之来,可晓之以理,不可以暴气怒骂应之。
  居必有邻,故睦族之外,尤须睦邻。睦邻之道,如有应接,大而财产交易,小而借贷往还,以至酒食应酬等事,皆宜谦让以敦情谊,始可有无相通,守望相助,出入相扶持,而臻群居安乐之境。
  居邻不幸而有强梁巧诈,为非作歹之能容忍处仍以包容为宜,万不得己,可托故迁徒,另择善邻。古谚有云:“百金买宅,千金买邻。”择邻不可不知。
  睦邻之道非一端。我居是方,必致力是方之风俗教化,务使善善亲亲而恶者自孤,必有所惮而不敢恣意为非。古有君子居乡化盗者,其庶几乎?
  讼狱之事,为大冤不白而起。如父母之仇不共戴天,兄弟之仇不与同国,不申告于官则无以白其冤,讼仍不得已者。若田产婚娶细微之故,是非则宗族里党可以和解,若稍有不平,亦宜忍耐了事;涉讼公庭,结怨愈深,耗财破家,祸害更大,语云:“讼则终凶”,可以为戒。
  为人处世,心胸要阔大,意度要安闲。约己而丰则群下乐为之用,所得常倍。周虑而审处,则成事可免劳而易集。惟有心胸狭小,性情偏急,好利己而薄人之辈,未有不致败者。慎之!戒之!
  以忠孝为本,以礼义为纲,不论职位高低,职业殊别,皆足以风世俗而正其身,励其行,以范后昆以型乡里,岂日于世无补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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